关于提醒用户
关于提醒用户
防止购买假冒标准节的声明
广大新老用户朋友:
2008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以第166号令发布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指出:“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家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第三十条明确指出:对“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家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鸿达集团研发、制造的“铁力士”牌建筑工程机械,历经20多年的不断创新,现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出口50多个国家,深受国内外用户的认可和青睐。
但是,近年来发现有个别厂家和个体户,他们置建设部第166号令于不顾,借用我公司的品牌声誉,非法仿造和假冒制造我公司“铁力士”牌塔机标准节及附墙架,欺骗用户,冒充铁力士品牌名义销售。所用原材料质量低劣、焊缝质量差,擅自安装在铁力士塔机上,使塔机存在极大不安全隐患。也有个别用户,贪图便宜,擅自购买非我公司制造的标准节和附墙架,安装在铁力士塔机上,给塔机运转造成极大不安全因素。
为了维护我公司声誉及广大用户利益,确保塔机安全,我公司特别提醒用户,凡我公司生产的塔机标准节、附墙架(包括施工升降机),每一节、每一个部件都印有“
”铁力士商标永久性标识,凡是没有“
” 铁力士永久性商标,均不属于我公司制作。望广大新老用户在购买我公司塔机标准节时,认准“
” 铁力士商标标识;同时,如果发现有假冒、仿造我公司产品的现象,请及时举报,公司给予重奖。
鸿达集团主要产品: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配料机、混凝土搅拌站、移动式混凝土搅拌站、拖式混凝土输送泵、车载式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混凝土臂架泵车、沥青搅拌站、稳定土厂拌设备、压路机、小型挖掘机、旋挖钻机、混凝土布料杆、垃圾压缩车等17大系列80多个品种。
鸿达集团下属公司:
莱阳市建筑机械厂
莱阳鸿达新型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莱阳市鸿达筑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鸿达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鸿达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莱阳鸿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莱阳市鸿达轻钢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莱阳市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烟台鸿达宇欣食品有限公司
烟台北海鸿达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鸿达集团莱阳龙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欢迎广大客户惠顾!
如果您对我司产品有任何需求,我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王经理
Skype: mobilebmw
MSN: chenhaonan666@hotmail.com
QQ: 812134705
阿里旺旺:yantaihongda
电话 13668656649
电邮 mobilebmw@163.com